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至第十一款及第十三款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前項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