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7條 地方檢察署、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委託測謊時,應檢附下列資料,供測謊人員或測謊機關(構)參考:一、受測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居住處所、學歷、職業、身心狀況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執行保護管束資料。三、受測人之相關評估、治療資料。四、其他必要之參考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