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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測謊人員依專業判斷,認為不宜實施測謊時,應即通知觀護人。
受測人拒絕接受測謊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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