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2條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有事實可疑為施用毒品時,經觀護人命其接受採驗尿液者(以下簡稱受採驗人),依本辦法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