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第15條 法規: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15條 科技設備監控執行期滿、停止或受監控人死亡時,觀護人應以書面將執行情形報告檢察官,並另通知防治中心及警察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