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11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應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報請法務部備查後,始得進行籌募活動。籌募活動所募得金額,應存儲於前項捐款專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