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第6條 法規: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6條 檢察官、推事辦理刑事案件,於必要時,得商請所在地保安機關、警備機關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