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規則 第7條 法規:執行死刑規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7條 行刑人,由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之法警擔任。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對於法警,平日應給予適當之教育訓練;於執行後,對於相關人員應予輔導或心理諮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