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4條 法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罌粟種子、古柯種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罌粟種子、古柯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大麻種子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