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第15條 法規: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5條 保安處分、感訓處分、矯正處分及少年保護處分,均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