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8條 法規:鄉鎮市調解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8條 調解委員會開會時,主席因故不能出席者,由調解委員互推一人為臨時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