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23條 法規:鄉鎮市調解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23條 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