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 第28條 法規:財團法人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相關法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28條 董事執行事務,有違反捐助章程之行為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宣告其行為無效。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財團法人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