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 第26條 法規:財團法人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相關法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26條 財團法人資訊之主動公開,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指定公開方式外,應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一、刊載於新聞紙或其他出版品。二、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三、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攝影、重製或複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