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第44條 法規:信託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四章 受託人 第44條 前五條所定受託人之權利,受託人非履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所定損害賠償、回復原狀或返還利益之義務,不得行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