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14條 法規: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二章 仲裁機構之組織 第14條 各仲裁機構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分別或聯合舉行一次。必要時均得召開臨時會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