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 第52條 法規:仲裁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八章 附則 第52條 法院關於仲裁事件之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非訟事件法,非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