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第6條 法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制目 第6條 政府應依兩公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