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三章 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 第15條 檢察官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總長指定他檢察官代理。必要時得報請法務部令調下級檢察署檢察官代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