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技能訓練所組織準則 第5條 法規:法務部矯正署技能訓練所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9-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 技能訓練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或級別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