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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矯正學校應以中學方式設置,必要時並得附設職業類科及國民小學部,其學校名稱某某中學。
矯正學校應就執行刑罰者及感化教育處分者分別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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