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會報及議事之處理。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三、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四、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五、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六、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管理。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