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6條 法規: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學院為應業務需要,得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其中二分之一得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