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70條 法規: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十章 附則 第70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八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