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9條 法規: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二章 組織 第9條 總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件之收發、撰擬及保存事項。二、印信之典守事項。三、經費之出納事項。四、建築修繕事項。五、少年之入所、出所登記事項。六、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事項。七、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事項。八、其他不屬於各組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