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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5條少年觀護所分設鑑別、教導及總務三組;容額在三百人以上者,並設醫務組。
- 第6條鑑別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少年之個案調查事項。二、少年之心理測驗事項。三、少年指紋、照相等事項。四、少年處遇之建議事項。五…
- 第7條教導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少年生活之指導事項。二、少年之教學事項。三、少年習藝之指導事項。四、少年之康樂活動事項。五、少年…
- 第8條醫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全所衛生計畫設施事項。二、少年之健康檢查事項。三、傳染病之預防事項。四、少年疾病之醫治事項。五、…
- 第9條總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文件之收發、撰擬及保存事項。二、印信之典守事項。三、經費之出納事項。四、建築修繕事項。五、少年之…
- 第10條少年觀護所之類別及員額,依附表之規定。各少年觀護所應適用之類別,由法務部視其容額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第12條少年觀護所置組長,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專員、調查員、導師,職務均列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管理師,職務列薦任第…
- 第13條少年觀護所設女所者,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管理女所事務。女所之主任、主任管理員及管理員均以女性擔任。
- 第14條少年觀護所所長、副所長、鑑別、教導組組長及女所主任,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遴任之:一、經觀護人考試或觀護官考試及格者。二…
- 第15條少年觀護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
- 第16條少年觀護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通則所定員額…
- 第17條少年觀護所設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依法辦理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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