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18條 儲金管理會內部組織人事、經費、業務等重要事項,捐助章程或本辦法未規定者,由董事會擬訂,報監理會審議通過後轉本部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