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67條 法規: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母法 第三章 撫卹 › 第一節 撫卹原因及認定基準 第67條 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因公死亡,應符合下列要件:一、情勢要件:指執行搶救災害(難)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陷入危及生命安全之艱困情境。二、奮勇要件:經服務學校舉證亡故教職員面對前款艱困情境,仍奮不顧身,繼續執行任務或防阻死傷擴大,致犧牲個人性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