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所定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依衛生主管機關推動醫療促進相關方案或計畫之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範圍為準。
前項所定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範圍,比照銓敘部公告範圍為準。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12條
第四章 退撫給與發放相關事宜 › 第三節 退撫給與之停發及續發
第1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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