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6.29訂定) 第7條 法規: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6.29訂定)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7條 退休教職員辦理優惠存款,應按主管機關審定之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但實際儲存之優存金額較審定金額低者,按實際儲存之金額計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