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27條 法規: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綜合規劃目 第27條 體育仲裁費用,由申請人於申請時預繳於體育仲裁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