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第19條 法規:體育紛爭仲裁辦法 類別:行政 › 運動部 › 綜合規劃目 第19條 體育仲裁庭辦理體育仲裁事件,有關文書之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