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運動產業發展方向及產業發展計畫,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置運動產業統計資料庫,並定期公告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