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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運動產業公有資產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管理機關保留公有資產提供利用收益之百分之五十,專戶保存管理,並專款專用於管理維護、技術研發及人才培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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