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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學校運動設施設置開放管理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學校運動設施開放所收取之場地使用費應設立專帳,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其賸餘款並得滾存作為改善學校運動設施、充實體育教學設備或發展學校體育之用;會計帳冊應妥善管理,以備相關機關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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