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專任運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第11條 專任教練之遷調,分為行政調動及自願請調。因培訓實際需要或特殊原因,本部或地方政府得隨時辦理專任教練之行政調動。地方政府辦理所轄之行政調動,應檢送相關資料,報本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