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法規: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4-0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9條 民間機構就有關被接管營運標的設施召開股東會、董事會、監察人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均應於七日前先以書面將開會事由、內容及有關資料通知接管人參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