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法規: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4-0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 自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接管營運日起,被接管營運設施之經營權及管理權,由接管人代為行使。但不得逾越必要範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