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強迫入學條例母法 第3條 依本條例第三條規定所設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應規劃便利學生就學、提高就學率、協助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學生解決困難等強迫入學事宜。依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所設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應辦理強迫入學法令之宣導,並執行強迫入學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