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第7條 法規: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7條 學校設人事室,置主任、組員、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