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四週內,舉辦家長日,介紹任課教師及學校相關行政人員,並說明有關班級經營計畫、教學計畫、學生學習計畫、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或其他相關事項;家長有疑義時,學校應說明及溝通。
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學習成果檢討會、發表會或其他相關活動,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