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 第60條 法規:國民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十章 附則 第60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瞭解與規劃學生就學情形、學習成效、教職員員額配置、師資任用及專長授課情形,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國民教育階段學生、教職員及其他教育人員之個人資料,並建立相關資料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將其資料庫之內容,傳輸至中央資料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