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27條 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27條 經審定機關審查通過之教科用書,由本部依教科用書研發、編輯、印送等成本項目,及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進行計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