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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建教合作機構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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