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第18-1條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8-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應公告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原則、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定,因正當事由未能於第五項所定期限完成者,應敘明理由及完成時間,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