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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高級中等學校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得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設國民中學部。
設有國民中學部之高級中等學校,基於中小學一貫教育之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得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設國民小學部。
依前二項規定所設之國民中學部及國民小學部,適用國民教育法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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