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36條 法規:高級中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學生資格、入學方式及就學區劃分 第36條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未依本法規定,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學生不適用第五十六條免學費之規定。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應依下列原則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一、培養學生五育均衡發展。二、充足合格教師專長授課。三、輔導學生適性發展。四、貫徹教學正常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