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23條 法規:高級中等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組織及會議 第23條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依有關法令設主計機構,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會計單位及會計人員之設置,依私立學校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