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10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第10條 本部應定期會同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估未來五年藝術才能班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