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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部應定期會同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估未來五年藝術才能班學生及教師人數,以規劃合宜之班級學生人數及教師員額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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